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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人!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5月10日起施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01:21:00    

自2025年5月10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不再受户籍地限制,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同时,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